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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广甸上汽大众4S店消费欺诈

来源: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投诉人:梁先生

投诉行业
上汽大众
投诉品牌
朗逸
投诉地区
江西省 -- 新余市
投诉人
梁先生
投诉诉求
按投诉请求尽快处理到位
投诉详情:
       2025年10月6日,本人车牌号赣J5***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送至新余广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4S店)维修,店家维修时承诺全车配件均为原厂正品,维修结束后,实际支付维修费24000元。维修完毕后查验上汽大众超级APP和DMS 出库记录发现,除电瓶、机油、油尺外、未发现其他原厂配件。为了了解原因,本人多次向4S店及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及上汽大众总厂反映,均为得到有效解决。由于维修期间4S未按要求签订维修合同,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本人多次向新余市监管部门反映,要求补签维修合同,然而4S店提供的维修合同及结算清单均只有6116元,其中维修工时费4855.04元,配件费用1260.8元,配件仅有电瓶、机油、油尺3项。店家刻意拆分合同与实际收费,合同金额、结算单据金额和实际收款金额严重不符,事前未告知真实收费标准,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增加费用,事后出具虚假结算凭证,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此外,保险公司定损时,并未将机油、油尺列入维修项目,询问4S店原因,回复说,机油和油尺都是送给我的,送的东西为何又可以列入结算清单呢,(而本人实际并未收到4S店的任何东西),简直是信口雌黄,漏洞百出。
三、违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店隐瞒真实维修费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据实出具结算单据,不得虚增费用、虚假结算。该店违规出具虚假结算单、超额收费,违反行业监管规定。
3.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经营者以虚假合同、虚假单据隐瞒服务价格,属于欺诈经营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方立即整改,纠正虚假合同、虚假结算、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2. 要求被投诉方退还违规多收取的维修费用;
3.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依法承担消费欺诈三倍赔偿责任;
4. 对该4S店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五、附件证据清单(复印件/截图一并提交)
1. 金额6166元的维修合同;
2. 金额6166元的维修结算清单;
3. 实际支付24000元的转账记录、付款凭证;
4. 双方沟通记录、录音/截图(如有)。
5.绑定本车VIN的上汽大众超级APP查询截图
6.绑定本车VIN的上汽大众DMS系统维保记录
 

投诉网回复:
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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