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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回复||采用汽车电梯来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使用有何条件?

2019-04-12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者:中国汽车品牌质量投诉网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采用汽车电梯来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使用有何条件?
公众留言:汽车电梯的使用
     尊敬的国家局领导您好:我司在某物流园内有一电梯项目,该电梯的用途为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汽车与货物的总重不超过8吨。我司目前拥有10吨汽车电梯的制造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计划制造额定载重为10吨,轿厢尺寸为3300×6900×3500,开门尺寸为3100×3500的汽车电梯来满足此项目的要求。但经与项目当地质监局沟通,认为此项目不得采用汽车电梯来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只能以14吨载货电梯来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而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认为是可以采用汽车电梯来运输载有货物的汽车的。请问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的答复是否正确?请给予明确答复,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
     总局回复:对于额定载重量与轿厢面积的关系按照汽车电梯比例设计的汽车电梯,其使用场所应为由受过训练的操作人员使用的,主要用于运输汽车的场合。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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