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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规定中对消费者的义务做了哪些规定?

2018-12-09 10:51来源:中国汽车品牌质量投诉网作者:中国汽车品牌质量投诉网

    作为一部调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民事责任和合同关系的法规,三包规定中也对消费者的义务做了一些规定,包括:
     1)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2) 消费者在退换汽、车后,有义务向销售者支付合理的使用补偿费用(其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3) 消费者有义务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汽车,例如,在维护保养中应当使用合格的零部件,在故障灯亮时应当尽快到维修站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损坏的部分将丧失三包权利。
    4) 消费者有义务不对车辆进行不当改装或加装,例如随意加装倒车雷达、音响、导航等装置,将大灯改装为氙气大灯等,如果由改装或加装导致了故障,厂家有权利不给予三包索赔处理。
    5) 或者将汽车用于出租或其他营业目的,由此造成的损坏部分,将丧失三包权利。
    6) 妥善保管三包凭证的义务,在三包维修、更换或退货中,修理者和销售者有权要求消费者出具三包凭证。万一丢失,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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